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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川水函〔2022〕1744 号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水利厅
  • 公文种类: 通知
  • 索引号: 008282778/2022-00006
  • 成文日期: 2022-12-29
  • 发布日期: 2022-12-29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根据省政府《研究调整完善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养老保障安置政策会议纪要》(〔2013〕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月起,全省已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继续执行移民养老保障安置政策,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管理方式不变,每人每月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510元提高到615元。对2020年1月以来已按原标准发放养老保障金的,应及时补发与本次新调整标准的差额资金。

二、对调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项目法人负责解决。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后续调整,将参考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物价变化等因素,经综合研判后适时再调整。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加强部门协调,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切实维护移民安定、社会稳定。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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