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是水利工程规范化运营管理和资产资源盘活利用的重要基础。今年7月,水利厅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启动开展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12个水利工程确权登记。截至目前,部分试点率先取得突破并实现“全要素”确权登记:马耳岩水库试点,已完成水库水面约62.46万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约31.73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颁证;同步完成枢纽工程水工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放水、放空等)以及工程管理用房等房产所有权登记并发证,权利人明确至宜宾市南溪区马耳岩水库管理所。工农水库试点,已完成水库水面约109.95万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约8.81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颁证;完成7处自建房产所有权登记并颁证,大坝枢纽构筑物约2.77万平方米,权利人明确至广元市昭化区中型水库事务中心。
下一步,水利厅党组将积极加强与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部门密切沟通,做好政策解析和技术指导,突出创先争优、树立先进典型,激励试点地区工作提质增效,赋能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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