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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农水局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8:19

为科学谋划、加快构建与乡村振兴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乡村振兴水安全保障水平730日,省委农办、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通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三新一高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及谋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工作部署,围绕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乡村水务、农业灌溉、水库及其渠道、水美新村等四大板块重点任务及改革工作,是指导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统领性文件。根据工作需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水是乡村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乡村水的承载能力决定了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成长空间。当前,我省乡村水利既存在散、小供水工程多饮水安全解决标准不高产业用水保障不足、灌溉方式落后,以及病险水库多、应对大灾巨险能力不足等诸多工程短板,又面临投入不足、建管机制不顺等因素制约。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农业农村发展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新起点,省委农办、水利厅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农村水利短板,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科学构建与乡村振兴相协调的水网体系和现代化水管理体系,十分紧迫,十分必要

二、制订过程

(一)广泛调研,吃透基层情况。集中1个月时间,采取现场调研与书面调查、典型解剖与面上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调研活动。组织20个市(州)、62个县(市、区)开展问卷调查2107人;组成4个工作组深入13个市(州)、21个县(市、区)现场调研,问需于群众,问计于基层

(二)广泛座谈讨论,找准发展规律。先后召开专题座谈会5次,邀请省水发集团,部分省管大型灌区管理单位,5个市、16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2个乡镇(街道)以及4个县级水利平台公司的代表共100余人次座谈讨论。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谋实政策措施。对标乡村全面振兴要求,结合发达地区先进典型经验,在调研、讨论基础上,经10次修改完善,并吸纳38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包括四大板块、12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水务。包括大力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小型供水工程”“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开展乡村水务试点四项工作。二是全面提档升级农业灌溉水平。包括加强灌区节水改造”“突出抓好农业供水计价和计量提升灌溉服务能力三项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水库及其渠道安全运行。包括打赢除险加固攻坚战”“持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水库及其渠道的运行管护探索水库及配套设施资产证券化四项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水美新村建设。培育一批水旅融合型、水生态保护型、水文化传承型水美新村,推动水美新村集群式发展。

第三部分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着力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水利资产和收益证券化,撬动金融信贷、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元化新农水筹资模式。探索县级乡村水务平台公司投融资有效模式。二是创新建设机制。全面推行规模化、集中化建设新模式。依托县级乡村水务投融资平台公司,集中承担行政区域内政府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运营公司化、企业化。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共4条,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保障、完善考核监督、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部署。

主要特点

主要表现为“三个新”。

(一)新目标。《指导意见》围绕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按一年打基础、两年强推进、三年上台阶、五年大突破工作要求,分别提出了2023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主要指标既有体制机制层面的要求,又有可量化、易考核的工程指标。明确到2025年,新农水制度框架初步健全,乡村水务试点取得重大成效。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到60%,基本实现喝好水目标;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0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已成水库实现除险加固常态化和运行管护专业化。

(二)新任务。《指导意见》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以“新农水”为统领,以乡村水务为突破,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农业灌溉、水库及其渠道、水美新村“四大板块”重点任务“四大板块”工作既重点突出、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形成有机整体,全面保障乡村生活、生产、生态供水需求。

(三)新机制。《指导意见》针对传统农村水利投资渠道单一、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落后等难点、堵点问题,树立用改革办法解决问题思路,坚持两手发力,试点先行,创新投融资、建设、管理“三大机制”,盘活水利资源资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农村水利走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行的新路子。

贯彻措施

下一步,全省水利系统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一)省级层面。加快构建“新农水”“六个一”工作架构。一是组建一个专班,水利厅农水处、省农水局组建专班,专门负责“新农水”统筹协调、试点推进、机制改革等工作。二是编制一项规划,编制省级“新农水”“十四五”规划,指导涉农县(市、区)“应编尽编”县级规划。三是实施一批试点。2021年启动首批“乡村水务”试点县,指导试点县以乡村水务为突破口,同步开展新农水四大板块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长效机制改革。四是形成一套制度,制定出台“新农水”四大板块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创新投建管机制指导意见等配套制度。五是开展一系列宣传发动工作,六是通过现场会议等形式开展组织发动,凝聚各方共同推动新农水工作的合力。

(二)市县层面。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工作。一是编制规划。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新农水”规划,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结合投资可能,合理确定“十四五”四大板块建设任务。二是搭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县级水务平台公司,统一负责县域农村水利投融资、建设以及管理运行。县级水利部门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三是推进实施。以乡村水务为重点,统筹加快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现代化改造、水美新村建设等“新农水”各类项目实施,立足投建管运营一体化,开展项目包装,建立“新农水”项目库,以县为单元,坚持两手发力,引导各类资金投入,保障项目实施需要。四是试点先行。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多层次的“新农水”或“乡村水务”试点建设;有意愿、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乡村水务”试点县。五是完善机制。以产权和水费改革为核心,盘活存量水利资源资产,探索“管理运营分离”“管养分离”有效模式,逐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集中化、专业化,运营社会化,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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