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部门信息 > 水资源 > 政务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阿坝青衣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汗牛河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5:02

川水许可决20266

阿坝青衣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5727910550)报送的牛河水电站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51224-217843)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我厅同意汗牛河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513227S2021-0035)继续在阿坝州小金县窝底乡成都村采取筑坝引水方式,取大渡河支流汗牛沟水用于水力发电,电站最大引水流量为14.9m³/s装机容量为60MW年均取水量为24100m发电退水进入阿坝州小金县潘安乡纳东村汗牛沟。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6130日至2031129日。

二、汗牛河水电站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登录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eszyjs.com/portal/#/home)查询下载。

三、你公司应在汗牛河水电站坝址处控制下泄流量不低于1.11m³/s做好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

四、汗牛河水电站运行期间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做好水量调度。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我厅报送汗牛河水电站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我厅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汗牛河水电站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等重要取标的发生变化应向我厅重新提交取水申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616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72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24小时) (非汛期) 028-86935267(24小时)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