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249号
平昌县牛角坑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3700066759810H)报送的平昌县牛角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平昌县牛角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00年取得了《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平昌县牛角坑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计农经〔2000〕683号),批复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农村人口饮水,2025年取得的《巴中市水利局关于平昌县牛角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巴市水审〔2025〕27号)批复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并明确取消鹿鸣支渠的实施,因此本次本项目论证农业供水对象为《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平昌县牛角坑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川水建管〔2001〕245号)批复的牛角坑水库直灌灌面5.43万亩,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平昌县牛角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于平昌县泥龙镇牛角村筑坝取巴河二级支流小杨河水,经牛角坑水库调节后,合计多年平均供水量为880万m³,其中,向板庙镇、邱家镇、三十二梁镇、云台镇、江口街道部分村(社区)供灌溉用水,多年平均供水量478万m³;向望京镇、笔山镇、岩口镇、泥龙镇、邱家镇、板庙镇、三十二梁镇全域、江家口镇、江口街道、云台镇部分村(社区、场镇)供生活用水,多年平均供水量402万m³。牛角坑水库直灌面积5.43万亩。
施工期取水总量5.95万m³,其中生产5.17万m³,生活0.78万m³,由平昌县水利局核发本项目施工期取水许可证。施工期取水有变化的,施工期取水许可由平昌县水利局审批。
三、你单位应按规定在渠首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进一步优化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及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保障牛角坑水库坝址处下泄不低于0.034m³/s的水量,你单位应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水及下泄流量监测数据准确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你单位应每季度登陆“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项目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平昌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平昌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9月23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