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239号
四川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你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100004507186426)报送的四川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取水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四川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取水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成项目。«四川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通济堰干渠(桩号K1+010)处采用闸门取地表水,用于场馆用水,日最大取水流量0.25m³/s,年取水量282万m³。
三、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已与项目业主签订书面供水协议。请你单位加强与供水单位联系,请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做好现状取水户与本项目供水的协调工作,避免发生供水矛盾。
四、你单位应在取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做好取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节水设施、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向成都市新津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9月10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