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182号
盐边县高堰沟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3226804138444)报送的盐边县高堰沟水库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盐边县高堰沟水库(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开发任务为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属于改建项目。«盐边县高堰沟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设3处取水口,分别在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踏柞村筑坝引热水沟水、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和爱村筑坝引烂坝河水(仅6-11月)、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踏柞村筑坝取金沙江支流巴拉河水,取水经高堰沟水库调节后,向红格镇、新九镇供灌溉用水,向红格镇供生活用水,多年平均供水量1001万m³,其中,灌区灌溉供水量621万m³、村镇生活供水量为380万m³。灌区设计灌面6.057万亩。
三、你单位应按规定在渠首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进一步优化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及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保障高堰沟水库、烂坝河、热水塘坝址处下泄水量不低于0.04m³/s、0.036m³/s、0.0085m³/s的水量,根据已批复的«盐边县高堰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烂坝河引水时段为6-11月,为保障下游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6月天然来水小于0.1m³/s时不得引水。你单位应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水及下泄流量监测数据准确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你单位应每季度登陆“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项目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盐边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盐边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