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206号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5842420375)报送的遂宁市城市供水应急保障工程(供水管网治理)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一、遂宁市城市供水应急保障工程(供水管网治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改建项目。«遂宁市城市供水应急保障工程(供水管网治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当凤台水厂主水源遇到突发水污染等事故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危害时,同意本项目在遂宁市蓬溪县明月镇慧林村黑龙凼水库临时应急取水,向凤台水厂供原水。经水厂制水后向遂宁市中心城区供水,凤台水厂取水总量保持不变。
三、临时应急取水期间,遂宁市水利局应加强对黑龙凼水库的水资源调度管理,妥善处理好生活与生产用水关系。
四、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加强对取水口水源水质监测。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启动临时应急取水后,应当及时报我厅备案。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