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部门信息 > 水资源 > 政务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上通坝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7:20

川水许可决〔2025196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2782257301X)报送的上通坝水电站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50801-087388)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我厅同意上通坝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B513334S2021-0003)继续在甘孜州理塘县麦洼乡大中村采取筑坝引水方式取雅砻江支流理塘河水用于水力发电电站最大引水流量为108.6m³/s装机容量为240MW年均取水量为167400m³,发电退水进入凉山州木里县唐央乡同窝村理塘河干流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5828日至2030827

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证照内容可使用你公司在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cszyjs.com/portal/#/home)注册的账号登录查询

你公司应在上通坝水电站坝址处控制下泄流量不低于8.6m³/s做好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

电站运行期间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做好水量调度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限制决定

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我厅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需延续取水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812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