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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渡河铜街子水电站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6:55

川水许可决〔2025132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206953042J)报送的大渡河铜街子水电站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50225-058077)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大渡河铜街子水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建项目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铜街子水电站3150MW水轮发电机组增容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乐市技改备案﹝201214)批复电站装机容量700MW«四川大渡河铜街子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表»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同意本项目于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采取筑坝取水方式取大渡河水用于发电电站额定引用流量2591m³/s多年平均发电取水量430.81亿m³(含技术用水0.25亿m³)

你单位应进一步优化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及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确保本项目按要求在坝址处下泄不低于236m³/s(瞬时)366m³/s(日均)的水量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下泄流量监测数据准确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得取水许可证30日内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本工程该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于每年1231日前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提交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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