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91号
马边地方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320785162X7)报送的哈罗罗磷矿扩建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马边地方矿业有限公司哈罗罗磷矿为扩建项目,2021年哈罗罗磷矿取得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1066120113415),2024年备案生产能力为55万t/a。
«马边地方矿业有限公司哈罗罗磷矿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本项目位于马边县烟峰镇大风顶村,采取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3889k㎡,备案生产能力55万t/a。至规划水平年,本项目最大涌水量356.71万m³/a,经处理后回用13.06万m³/a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外排至哈罗罗依打河。
三、你单位应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定期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做好矿区地面防渗处理,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你单位应在矿坑涌水及回用水取(输)水管道上分别安装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做好矿坑涌水量和回用水量统计,按规定报送矿坑涌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节水减污。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0日内,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