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调整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部分断面的通知
川水函〔2025〕399号
各有关市水利(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省升钟中心:
为加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强化生态水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经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对《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的嘉陵江西河的肖家水文站断面、岷江越溪河的观音水文站断面、嘉陵江东河的清泉乡水文站断面和沱江青白江的三水水文站断面进行调整(详情见附件)。以上重点河流的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请你们加强取用水管理与水资源调度工作,强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压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如有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和管理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水利厅反映。
附件: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部分调整)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