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76号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0007891278683)报送的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自备水源供水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自备水源供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已建工程。«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自备水源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眉山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视高街道都江堰东风渠新南干渠44+337处右岸的奋勇斗渠,采用重力自流方式取东风渠水,向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供水。本项目规划水平年2030年,日最大取水量3259.4m³,年取水量73.46万m³。
三、请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将实时取水数据传输至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加强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农业农村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农业农村局报送该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