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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广安区七一水库扩改建及渠系配套工程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00

川水许可决〔2025338

广安市广安区七一水库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广安区七一水库扩改建及渠系配套工程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51111-1069351)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同意广安区七一水库扩改建及渠系配套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B511602S2021-0029)继续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民集村渠江流域肖溪河支流严家河取水年取水量为1300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51221日至20301220

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登录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cszyjs.com/portal/#/home)查询下载

为保障坝下河段用水需求你单位应从坝址处下泄0.0976/s水量加强下泄流量工程措施管理确保下泄水量满足要求

请你单位加强取水口取水计量设施下泄流量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在线传输正常持续落实节水措施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

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向我厅重新提交取水申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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