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函〔2025〕1185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用水定额使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我厅在《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规范使用部分用水定额的通知》(川水函〔2024〕1461号)基础上,梳理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一批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现将其中新增和优于《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的部分摘录印发你们,请在用水定额执行和日常监管中应用。
附件:1.《工业用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18916.8-2025)摘录
2.《工业用水定额第13部分:乙烯和丙烯》(GB/T18916.13-2024)摘录
3.《工业用水定额第15部分:白酒》(GB/T18916.15-2024)摘录
4.《工业用水定额第65部分:饮料》(GB/T18916.65-2024)摘录
5.《工业用水定额第66部分:石材》(GB/T18916.66-2024)摘录
6.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规范使用部分用水定额的通知(川水函〔2024〕1461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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