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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2:39

川水许可决〔2025282

乐山古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MACH3NED91)报送的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编为川投资备【2309-511111-04-01-653026FGQB-0171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本项目采取流水养殖方式同意本项目在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马胡埂村5组太平片区引水灌溉系统项目取水枢纽上游26m右岸处利用引水渠道取沫溪河水用于冷水鱼养殖日最大取水量60.32m³,年取水量16105.3m³。施工期生产用水780m³,取自沫溪河由沙湾区水务局核发施工期取水许可证若施工期取水发生变更施工期取水许可由沙湾区水务局审批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与养殖退水管理确保养殖退水达标排放取退水不得对沫溪河的生态与环境造成影响

你单位应在取水口处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在线监测加强计量和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在线传输正常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你单位应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每年1231日前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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