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282号
乐山古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MACH3NED91)报送的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编为川投资备【2309-511111-04-01-653026】FGQB-0171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鲟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本项目采取流水养殖方式,同意本项目在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马胡埂村5组太平片区引水灌溉系统项目取水枢纽上游26m右岸处利用引水渠道取沫溪河水,用于冷水鱼养殖,日最大取水量60.32万m³,年取水量16105.3万m³。施工期生产用水780m³,取自沫溪河,由沙湾区水务局核发施工期取水许可证,若施工期取水发生变更,施工期取水许可由沙湾区水务局审批。
三、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与养殖退水管理,确保养殖退水达标排放,取退水不得对沫溪河的生态与环境造成影响。
四、你单位应在取水口处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在线监测,加强计量和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在线传输正常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你单位应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沙湾区水务局报送该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28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