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5〕270号
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涪江三星船闸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2024年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江三星船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采用Ⅲ级标准建设。«涪江三星船闸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审查通过,并印发正式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工程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工程在遂宁市蓬溪县荷叶乡定水村三星电站坝址处取涪江水,用于船闸航运及鱼道用水,年取水总量23828万m³(船闸航运19225万m³,鱼道4603万m³)。
同意本工程在遂宁市蓬溪县荷叶乡定水村三星电站库区取涪江水,用于施工期生产用水,取水总量为71.06万m³,施工期取水许可证由蓬溪县水利局核发。
三、在取水口处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加强计量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用水计量准确。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强化取用水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每季度登陆“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本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工程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蓬溪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蓬溪县水利局报送该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23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