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4〕50号
四川小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木坡水电站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40124-016597)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木坡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B513227S2021-0108)继续在阿坝州小金县抚边乡粮台村采取筑坝引水方式,取大渡河二级支流抚边河水,用于水力发电,电站最大引水流量43.32m³/s,年取水量为66730万m³,退水地点为阿坝州小金县抚边乡大梁村抚边河干流。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9年3月12日。
二、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登录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cszyjs.com/portal/#/home)查询下载。
三、你公司应在坝址处泄放最小下泄流量3.1m³/s,做好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
四、电站运行期间,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做好水量调度。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小金县科技农畜水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