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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水文水资源处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6:43

川水许可决〔202427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省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新建项目«四川省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同意本工程在长宁县梅镇罗家坡采取筑坝蓄水方式取梅河地表水负责向长宁县中心城区竹海镇双河镇等12个镇(含部分农村)四川长宁经济开发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向洗碗口石河堰灌区供水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2155m³(其中生产生活供水2076m³,灌区供水79m³)农业灌区灌溉供水保证率75%城乡生活及经开区供水保证率95%施工期生产用水4.03m³、生活用水3.75m³。其中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水生产用水由宜宾市水利局核发

请进一步落实下泄流量工程措施确保泽鸿水库坝址处下泄不低于0.236m³/s的水量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下泄流量工程措施管理防止放水钢管堵塞淤积确保下泄水量满足要求

请按规定在取水口和下泄流量泄放断面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将实时取水数据和下泄流量数据传输至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加强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扩建项目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长宁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31日前向长宁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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