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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渠县乡镇重点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北区报恩水厂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7:09

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渠县乡镇重点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期项目北区报恩水厂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渠县北区报恩水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

渠县乡镇重点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北区报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渠江干流报恩乡沙湾村的巴河河段石佛滩电站库区内采取泵站提水方式取水用于渠县北部地区渠江右岸14个乡镇的居民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5.44万年取水总量1478万

三、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监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在取水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水计量准确及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渠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渠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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