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隆昌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隆昌市第二水厂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如下。
一、隆昌市第二水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建项目。《隆昌市第二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金星村采取泵站提
水方式取古宇湖水库水,主要用于隆昌市城镇供水,日最大取水量7. 13万m³,年取水总量2410万m³。待隆昌市第三水厂或普照水厂具备供水条件后,本项目年取水总量调整为2190万m³。
三、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监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出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隆昌市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隆昌市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提交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