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如下:
一、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新建项目。«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州河右岸新建取水泵站,通过泵站提水的方式取水,用于项目生产用水,项目装机容量为1×25MW发电机组,日最大取水量0. 29万m³,年取水总量96. 5万m³。
三、请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稳定、准确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同时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达州市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达州市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