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成都鸡冠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崇州市怀远水厂一、二期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崇州市怀远水厂一、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在建项目。«崇州市怀远水厂一、二期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青峰岭社区文井江左岸(桩号K0+866),采用重力引水方式取水用于崇州市平原区城镇供水,日最大取水量21万m³,年取水量总量6387.5万m³。
三、请你公司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监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出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请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请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崇州市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崇州市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