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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水利厅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通告

来源:河湖管理保护处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0:01

2024年,水利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2024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31个国家级水量分配考核断面、22个国家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一岗双责,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作为厅党组会等重要会议会前学习的主要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厅重点工作研究、安排、部署。2024年厅党组会20余次集中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10余次对全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赴省内督导调研,在厅职工大会、厅务会等重要会议上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和省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一是强化履职尽责。落实第5号省总河长令,圆满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牵头筹备省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第19次会议等,及时通报重点工作情况,研判当前形势,安排下步工作。全省近5万名河湖长开展巡河问河180万余次,推动整改问题3.9万余个。

二是持续开展督查激励。开展省级河湖长制暗访,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66个。完成6个县(市、区)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公布典型案例6个,移交问题182个和责任追究线索7条。安排省级资金1500万元,对2023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前和进步最大的市(州)给予激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

三是深化幸福河湖建设。省总河长令专题安排幸福河湖建设。完成绵阳市芙蓉溪2023年全国幸福河湖试点建设,成功打造“四川样板”。射水河、邛海等4条(个)河湖纳入2024年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2.8亿元,全年积极调度推进,2024年度形象进度达100%。全省累计建成73条幸福河湖,花溪河、沱江雁江区段入选水利部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四是做好涉河行为监管。完成水利部下发的1.4万余个遥感图斑问题复核,整改属实问题3042个;深入开展河湖库“四乱”问题自查自纠,整改问题1557个。开展“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完成2.6万个涉河项目入库管理,拆除38个涉河工棚营地、清退河道内居住人员1483名,省级挂牌督办及提示10个严重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坚决守住行洪安全底线。

五是强化采砂监管。压实237个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责任人责任。坚持河道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整治涉砂问题73个。推动全省90%县(区)实行河道采砂统一经营模式,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初步建成统一的河道采砂信息系统,累计安装砂石采运监控点296个、监测可采区227个,河道采砂全面实现在线电子许可。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2024年度四川省69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建立长江流域57个、省内17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名录,逐旬通报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

二是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将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纳入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严格执行调度计划,实时监测预警,及时落实河道外取用水管控、河道内水工程正常下泄、调水工程生态补水等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河道基本生态保障水平。2024年94个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总体日均满足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三是抓好地下水管理保护。组织完成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地下水资源监管要素调查评价,初步核算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约146亿立方米。在国家130个重要地下水监测站的基础上,补建32口监测井填补监测“空白”。2024年全省对27个地下水水质站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成果通过水利部验收。

四是做好水文监测预报。完成四川省水资源监测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等编制工作。加强监测工作,按旬发布189期《监测专报》。加强水文基础能力建设,新建346处水文监测站点。2024年,接收水雨情信息13.63亿条,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水情信息4.66亿条,分别较去年增加47%、83%。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一是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70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2条增发国债小流域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7平方公里。

二是加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及变更,开展水土保持问题排查,落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控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

三是开展动态监测工作编制完成《四川省2023年水土保持公报》,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0.39万平方公里,较2018年减少0.91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8.88%,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推进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及23个直属水土保持监测点。

五、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作

一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推行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供水管理模式,推动农村供水企业化专业化管理。目前,全省有78个县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占有农村供水任务的178个县的43.8%

二是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出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省级地方标准,指导2.13万处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达标、554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达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82.3%,提前一年实现目标任务。

三是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创建。围绕省委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优中选优、梯次推进、示范带动,推进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青白江区等8个县(区)达到水利部县域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六、做好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在建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文件,细化工作举措,落实保护措施,提升在建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组织21个市(州)开展在建水利项目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梳理,整改完成37个重点问题。

七、其他涉水生态环保工作

一是清理整改赤水河流域小水电。组织召开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省级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完成海涯寨、关门石、黔鱼洞等3座电站退出方案优化调整,并报送省政府同意。截至202412月底,赤水河流域已退出小水电130座,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完成第三轮央督迎检工作。积极配合督察组来厅座谈交流1次,提供资料7批次,复核点位21个。每日调度涉水信访问题复核整改,央督期间涉水信访举报件71件,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典型案例反馈后,积极督导巴中市、广元市、雅安市迅速整改,现场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三是推进水安全新问题整改。2023年12月,国家层面反馈我省水安全新问题后,我厅高度重视,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抓好整改。截至2024年底,涉及水利的19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已报送水利部申请销号。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实施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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