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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德阳市城区河段(旌湖)生态补水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水资源处时间:2021年12月26日 18:16

德阳市水资源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德阳市城区河段(旌湖)生态补水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德阳市城区河段(旌湖)生态补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成项目。四川省德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的《德阳市城区河段(旌湖)生态补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报告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在优先满足人民渠灌区已配置的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在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人民渠干渠三十九号泄洪闸(桩号k85+920)采用引水方式取人民渠干渠水,用于旌湖生态补水,最大取水流量为10.7m3/s,年总取水量5070万m3,取水周期为每年11月-次年6月。  

三、人民渠总干渠设计流量135m3/s,设计灌面157.39万亩,德阳市水务局(现德阳市水利局)已与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渠分公司(现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签订书面供水合同(附件2)。请你单位加强与供水单位联系,请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做好人民渠干渠现状取水户与本项目供水的协调工作,避免发生供水矛盾。

四、请在取水口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取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每年12月31日前,向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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