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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南江县官房沟水库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来源:厅水资源处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7:17

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南江县官房沟水库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官房沟水库工程是纳入《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中型水库,属于新建项目。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及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1157万m³,具有多年调节能力。《南江县官房沟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报告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在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采用筑坝引水的方式取黑潭河支流官房沟及野羊溪支沟陈子院沟、刘家沟水,多年平均供水量749万m³,其中,灌溉供水383万m³,城镇生活供水238万m³,农村人畜供水128万m³,设计灌面4.14万亩。

三、该工程采用筑坝引水开发方式,将分别在官房沟、陈子院沟、刘家沟坝址下游形成6.5km、4km、2.5km的减水河段,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下游河段用水需求,原则上应分别从官房沟、陈子院沟、刘家沟坝址处下泄不低于0.008m³/s、0.013m³/s、0.018m³/s的水量。

四、应进一步落实和优化保障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并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下泄流量放水管堵塞淤积,确保下泄水量满足要求。

五、请在各取水支管上分别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

、请按规定在各取水支管上分别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在下泄流量放水管安装下泄流量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做好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节水设施、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应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南江县水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南江县水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0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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