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水利资讯 > 公示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5:53

    根据《四川省2026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水利厅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

    请考生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信息。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时间:202636日上午700

    集合点: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大门口(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应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保持电话畅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人员体检当天请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参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费用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人员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四、咨询电话

    028-86938821

    附件:附件-体检注意事项

                       

                           四川省水利厅

2026228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72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24小时) (非汛期) 028-86935267(24小时)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