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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移民资金存放银行选择项目评选公告

来源:财务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14

根据《四川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川财库〔2021〕15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库〔2024〕12号)相关规定,四川省水利厅将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确定移民资金开户银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存放主体:四川省水利厅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水利厅移民资金存放银行选择项目

三、项目情况:

1.本项目具体需求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内容见竞争性文件)。

2.项目内容:四川省水利厅移民资金存放。

四、参与银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选银行需符合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在成都市的法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其四川省(成都)分行,并能够指定一家在资金存放主体办公场所同城(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具体承办。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财务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能够保证内部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系统安全问题方面的相关责任。

6.能够保证及时、高效、安全的完成各项结算业务。

7.参与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未开设四川省水利厅移民资金相关专用账户。

8. 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参与,且须提供该银行在四川省内最高机构的书面授权文件,分支机构须设立在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该银行在四川省内最高机构直接参加报名,无须提供书面授权文件;总行在四川省的,总行为四川省内最高机构。总行不在四川省的,有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分行为省内最高机构,无四川省分行,成都分行为省内最高机构)。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评选,资金存放主体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排名择优确定2家资金存放银行。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的银行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指定本行工作人员持授权书(参与银行在四川省内最高机构直接参加报名,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0月14日17:00以前到四川省水利厅1号楼205办公室领取竞争性文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6942468。

附件:授权书

  

四川省水利厅:

本行在四川省内的最高机构系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移民资金存放银行选择项目参与银行的资格条件要求,现授权下属                       (参与机构)为唯一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公开比选。

            授权单位:

                   XXX年XXX月XXX日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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