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技术审查,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我厅对1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6936196(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传 真:028-86936196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
邮 编:610017
序号 |
类别 |
文件名称 |
编制单位 |
1 |
准予行政许可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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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嘉源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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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工程(眉山象耳镇至乐山辜李坝段、乐山城区过境复线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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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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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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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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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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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天府恒顺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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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川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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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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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圳市源远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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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川省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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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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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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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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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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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予行政许可 |
四川蜀东地质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