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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为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11月,我厅联合四川省税务局组织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对德阳市自来水公司等10家取水单位开展了2023年取水许可“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了取水单位是否按照取水许可审批规定取水、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依法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是否按时报送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建议等情况。
经检查,一些取水单位存在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位置不规范、取用水总结及取水计划未按时申报等问题,我厅已向有关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了问题清单,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2023年度取水许可“双随机”问题清单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1 |
德阳市自来水公司 (西郊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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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送取水情况总结和取水计划建议 |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等,取水单位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 |
2 |
什邡市冰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八角水库) |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位置不规范 |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等,取水单位应在取水口或者输水总管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