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巴中经开化工园区申请认定四川省化工园区有关事项审查意见的函》(巴府函〔2023〕3号),按照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机制及《四川省化工园区涉水申报认定工作指引》,水利厅组织专家赴巴中经开化工园区进行了现场复核。经对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四川省)、四川省河湖长制“一张图”河流信息以及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园区“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复核,形成《巴中经开化工园区认定现场核查专家意见表》。根据专家意见,现将该园区周边10公里内长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情况公示如下。
渠江,属嘉陵江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巴中市境内长290.31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1.004公里。
双石龙河,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全长21.37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9.204公里。
阳台河,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全长28.79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1.001公里。
木连溪,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全长10.17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2.504公里。
观音河,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全长30.61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8.751公里。
驷马河,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全长74.96公里,园区(曾口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9.086公里。
大通江河,属嘉陵江二级支流(长江三级支流),巴中境内全长185.63公里,园区(金堂区块)距该河流最小距离1.093公里。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本次公示的化工园区周边10公里内所涉长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最小距离等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以实名向四川省水利厅提出,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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