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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法规处时间:2022年02月15日 16:24

四川省水利厅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办国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编写。全文包括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安排3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slt.sc.gov.cn)全文公开。(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邮编:610017;联系电话:028-86933358)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动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为治蜀兴川和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水各项工作开展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我省水利工作。

2.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书记、厅长郭亨孝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调研水利法治工作,谋划“十四五”水利法治建设。

3.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学法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水利行业宣传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水利厅“薪火计划”优秀年轻干部专项培训和水利政法工作推进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

4.加强考核督促。将依法治水工作纳入全省水利工作综合督导,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加大法治工作力度。

(二)水利法治建设全面推进

1.强化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印发《四川省水利厅2021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水利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1)超常规推进《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立法。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审,11月2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二审。

(2)稳步推进《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11月2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

(3)顺利完成《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4)积极准备2022年立法项目。《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已作为2022年立法项目报送省政府。

(5)认真办理其他立法工作。两次牵头组织《黄河保护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90余件,提出建设性意见360余条;对我省现行涉水法律法规和长江保护法的衔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3.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新突破。印发《四川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南》。对200余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7份。

4.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印发《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制作《四川省水行政裁决流程图》《四川省水行政裁决法律文书参考文本》。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风险预判和防范,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共120余件。

6.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办结3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8起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信访事项6件。

7.开展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解决“合法性审查不严”“行政裁决运用不足”两个具体问题工作。

8.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50份,根据清理结果废止2件、失效6件,同时将清理结果在四川水利网公布。

(三)水利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2.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5个片区进行自查、交叉检查和抽查,6月底开展了全省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总结。

3.督导各地扎实开展执法巡查,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26万余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1402起,立案查处418件。向14个市州移交53个涉嫌违法取水的项目,已完成立案46个、处罚27个,已缴纳罚款的项目14个。

4.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印发《2021年四川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计划》《行政审批项目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检查结果通过四川水利网向社会公众公布。

5.开展省际边界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省际边界和谐稳定。

6.制定《四川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执行标准》。规范水利行政处罚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等并予以合理细化、量化,将结果在四川水利网进行公示。

7.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6月召开政法工作推进培训会议,全省近150名水利政法工作业务骨干参会。

(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一网通办”百日攻坚行动,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程,推出6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发30个水利查询应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5类电子证照汇聚共享。

2.持续深化“川渝通办”。落实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和专用水文站审批2项涉水审批事项纳入第三批“川渝通办”清单。

3.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定期清理更新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清单。下放3项省级行政职权至成都市等7市州,配合编办将一批涉水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或委托乡镇实施。完成原扶贫开发局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划转工作。

4.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结时限和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事项审批时间。对40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作申请材料清单在四川水利网公示。

5.完善水利行业招投标领域制度建设。印发《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营造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招投标环境。

(五)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参与度、宣传度、影响度均创历史新高;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专栏办比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全省全面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涉水法律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法规体系与国家出台的涉水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完全配套,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法规规章修订滞后。

(二)全省水利系统法制部门岗位编制和人员配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重建设、轻执法监管的现象仍较为突出。各地水行政执法“以管代罚”和“以罚代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谋划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水利立法。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推动《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立法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加大水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让水行政执法“长牙带电”,执法监管能力有效加强。

(三)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放管服”改革工作“审批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的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涉水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水利“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水利普法与立法执法相融合,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意识。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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