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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聚焦质量与安全 水利厅再出三项制度

来源:质安中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7:10

相关文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典型问题公开制度(试行)

相关文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试行)
相关文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重点监管制度(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等一些司空见惯、甚至习以为常的“老毛病”,要遭起!近日,水利厅系统梳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与安全堵点、难点,针对性出台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典型问题公开、重点监管三项制度从落实工程建设管理主要人员到岗履职、全面强化质量与安全问题通报曝光、制定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强监管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一是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该制度牢牢抓住水利项目建设主要人员“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系统、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数据集成优势和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五牌一图”设置,公示主要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执业资格、职称、近照等)和监督电话项目法人按月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明确应到天数、实到天数、缺勤惩戒等关键信息,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上月主要人员考勤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群众、竞争对手“旁观者”变为“监督”。

二是典型问题公开制度。充分发挥质量与安全负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受到行政处罚等行为,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行为将被公开曝光,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将向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通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通过抓典型、敲警钟,达到进问题整改、强化行业自律的目的。

三是重点监管制度“好钢用在刀刃上”,按照分类施策原则,该制度主要将质量与安全监管力量重点聚焦在隐患多、风险大的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上,明确了建设项目达到重点监管的4种情形、市场主体达到重点监管的10种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将置于多部门、多层级的“聚光灯”下,多项监管措施同步跟进,让责任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教,倒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一分谋划,九分落实,制度威力的释放更多来自于执行。下一步水利厅将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贯穿于日常监督中。届时也诚邀您一起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的监督,共建优质工程,守护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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