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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面向全省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人事处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9:20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面向全省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环节,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3:1,笔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2022年11月4日17:00前按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891798459@qq.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资格复审证件)

2.《四川省水利厅2022年度考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明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1)通过公务员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2)通过选调生招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通知和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军转安置通知和转业审批表复印件;

(4)通过公务员调任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调任通知和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复印件;

(5)通过领导干部公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同意市(州)公选方案的材料、公选公告、公选任职文件复印件;

(6)通过人大选举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人大选举过程材料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5.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其中,2018年以来招录的选调生:

安排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需提供2年到村经历的证明材料;

安排到省直机关工作的,需提供2年基层实践锻炼,其中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结果反馈

资格复审情况将于2022年11月7日17:00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考人员。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8)85027967

监督电话:(028)86939507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2022年度考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四川省水利厅2022年度考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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