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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涉江安河雨水排口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河湖处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54

东风渠管理处:

你处《关于审查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涉江安河雨水排口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东处发〔2021〕10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号:510000-20210805-002509)和《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涉江安河雨水排口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该项目业主为成都双流瑞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建设局光电大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投资〔2017〕124号)批复项目可研。本次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单位为四川鑫宇通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我厅组织专家组在成都召开了《报告》审查会,会议听取了评价单位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后,提出了《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涉江安河雨水排口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业主成都双流瑞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区江安河两岸各设置一处雨水排口,其中,左岸雨水排口位于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桥梁上游21m,右岸雨水排口位于光电大道改造工程桥梁下游27m。

二、基本同意按《报告》推荐的涉河建设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工程拟在江安河两岸布置排水管道。管道均采用预制Ⅱ级钢筋砼管穿过堤防护岸注入江安河,管道出口与护岸齐平。左岸雨水排口管道桩号为K1+591.72,设计纵坡为i=137.3‰,出水口形式为D1400门字型,出口设计管底高程473.84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在出口处河床底部浇筑厚50cm、长5m、宽5m的C20砼护坦;右岸雨水排口管道桩号为K1+541.54,设计纵坡为i=78.2‰,出水口形式为D600门字型,出口设计管底高程474.59m,在出口处河床底部浇筑厚50cm、长4m、宽3m的C20砼护坦。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左岸雨水排口:X=3380226.866,Y=404217.027;

右岸雨水排口:X=3380165.062,Y=404232.132。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和结论。

四、专家的审查意见和《报告》提出了补救措施建议,请项目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五、项目业主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应当将施工安排送你处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

七、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当地河道主管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八、你处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并参与工程验收。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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