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水利资讯 > 公示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的通知

来源:厅人事处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7:36

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凡申报水利电力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参加答辩。经水利厅职改办研究决定,定于2020年11月28日组织申报2020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0年申报评审水利电力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7日中级答辩专家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11月28日中级答辩(时间上午9:00-17:00)。
三、答辩方式
由水利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分专业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成果和论文答辩。
  四、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都江堰校区)(都江堰市水校路88号)
五、面试防疫要求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本次答辩不统一安排食宿,请参加答辩人员自行安排好食宿,并注意往返路途和答辩期间安全。
   (三)参加当天答辩的所有人员,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达对应的答辩候考室签到(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按时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黎定华  86932499
钟  政  86934092,13880122168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2020年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答辩分组安排情况表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