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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紧锣密鼓推进河长制工作

来源:夹江县水务局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0:00

    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川委发[2017]3号)精神,按照“省、市、县、乡”同步推进要求,夹江县积极谋划,紧锣密鼓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系。成立了夹江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夹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部分副县级以上干部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同时,设立总河长及其办公室,由县长任总河长,有关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夹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部分副县级以上干部任河长,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督查考核,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抓实基础工作。县水务局落实专人,逐一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堰渠等的基本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核实,开展河流现状调查,全面分析梳理河流现状,列出河流问题清单,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制定《夹江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要求,着手开展《夹江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力争2017年6月底前出台夹江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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