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近年来,雅安市水利局以《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创新为“小切口”,构建“法治+村规+激励”的宣贯模式,探索“三融”工作法打通生态法治“最后一公里”。
一是融入村规民约,变“硬条文”为“软约束”。组织法律顾问、乡贤代表、村民议事会,将《条例》中关于禁止河道乱占乱建、规范养殖排污、配合村级河湖长工作等核心条款,结合本村河湖实际问题,提炼转化为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护河条款”,纳入各村修订后的《村规民约》。例如“三不:不乱扔、不乱排、不乱占;四要:要自觉、要劝导、要反映、要共享。”
二是融入生活场景,变“被动听”为“主动学”。由优秀村级河湖长、党员志愿巡护队、巾帼志愿宣传队、河湖保洁队、河小青等组成普法志愿队。利用农闲、赶集、红白喜事等村民聚集时机,借由“院落坝坝会”“田间地头课堂”,用本地方言、顺口溜、快板等通俗易懂形式,生动解读《条例》条款、剖析真实案例(如某村因违规排污被处罚)、讲清利害关系。
三是融入激励机制,变“要我管”为“我要管”。从村集体收入列支“河湖管护”激励资金,建立乡风文明生态超市,依据《解放村乡风文明生态超市评分规则》,对积极参与河湖管理、自觉保护生产生活环境和遵守村规民约的常住户开展评比奖励。近年来,全市乡风文明生态超市累计开展评比281次,发放价值13.7万元物资,奖励13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