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5月14日、15日、20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赴安岳县、乐至县、雁江区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暨市政协开展“强化河湖监管,推进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对口协商议题现场调研。现场检查与调研组围绕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聚焦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突出幸福河湖建设、跨境河流联防联控、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河道水面清理等重点内容,3天时间对3个县(区)16个乡镇20余个行政村进行现场检查、调研。
检查调研组认为,资阳市河湖长制工作自2017年开展以来,特别是2021年《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全面建立,一大批围绕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的基础设施得以建设和运行,一大批影响水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17个国省水质监测断面自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坚持河湖长制工作创新,15个流域建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党委,实施“行政河长+技术河长+法制河长”“三长共管”和“政府+院校+企业”“三方共治”,创新开展“蹲点式督导+跟踪式整改+考核式评议”,市、县实现河湖长制激励全覆盖,沱江资阳段入选2024年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优秀案例并成功创建为四川省首批幸福河湖,河湖长制考核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检查调研组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资阳市虽然取得一系列成绩,但是,对照幸福河湖建设的标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基层河湖管护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推进“最后一公里”基层河湖管理保护繁重复杂的工作。二是基层河湖管理存在重干流轻支流的现象,个别支流问题还较多、较重。三是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个别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还有待提升,一遇雨天存在超负荷或污水直排现象。四是个别乡镇的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群众的主动参与性还不高,部分河段还存在家禽、秸秆入河的现象。
检查调研组强调,要用幸福河湖建设的标准来统揽和要求全市的河湖长制工作。一是要以幸福河湖建设的标准开展“一河一策2026—2023”编制,把未来一个时期河湖长制的工作目标定位好,把各项措施落实在每个年度的“四张清单”上,既有纲、又有目,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二是要综合施策,打通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三是充分发挥流域水环境治理联合党委作用,强化流域“一盘棋”思想,坚持干流支流一起抓,切实解决河湖管理的漏点盲点,加强与毗邻地区沟通协调,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联动,确保基层经费保障落实落地,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日常巡查问题整改,确保基层河湖长的履职尽责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志琼、市政协副主席李兴华参加现场检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