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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机制

来源:资阳市水务局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资阳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日,《资阳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机制》正式出台实施,资阳市每年最高安排260万元激励有关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市总河长办公室每两年通报表扬河湖长制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的实施将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更加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考核评估激励机制。资阳市若获得国、省激励,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激励资金,根据各县(区)总河长的年度考核排名,1-3名分别激励总资金的40%30%20%,对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别激励总资金的5%;县(区)若获得国、省激励,资阳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配套激励资金,对该县(区)进行激励。对每年各县(区)总河长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给予50万元激励。激励机制的出台实施将提升地方创先争优的干劲,积极促进示范河湖、幸福河湖的建设。

建立改革创新激励机制。为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切实改善农村河湖水环境、水生态,在借鉴学习雅安解放模式的基础上全面融入资阳元素,印发《资阳市河湖长制特色亮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制定考评方案每年开展验收,对达到创建要求且在资阳市排名前3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10万元激励,对达到创建要求且在资阳市排名前10的村(社区)分别给予3万元激励。截至目前,资阳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激励。

建立全民参与激励机制。为充分激发部门(单位)牵头引领作用和个人积极性,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有能有效转变,明确市总河长办公室每两年对河湖长制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一次。范围覆盖市县有关行业部门、联络员单位、涉水企业等先进部门(单位)和市县有关干部、县乡村级河长、巡河员、民间河长、技术河长、法治河长等先进(个人)。激励机制的出台实施将激发部门(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夯实多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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