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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来源: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6

(1)复核对象全覆盖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以县(区)为主体,严格按照《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对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791865.7公里河流和50平方公里以下开发利用程度高、流经重要城镇的10100.79公里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开展复核,将河流复核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格,做到复核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2)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图上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河复核划界成果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技术标准等要求,突出对洲滩、违法建筑、围河围湖造地等行为复核,经复核不存在违规违建违法行为,河流划定均具有合规性。

3)及时修订完善将河湖划界成果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进行比对对全市河流起止点、河流走势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发现存在名称不一致7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河流起止点所在行政区名称发生变化81均已统一上报审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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