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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小水电站实现绿色大转身

来源:巴中市水利局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7:33

日前,巴中市在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58座保留和整改验收合格的水电站量身定做了小水电站长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部门协同、生态流量下泄综合监管、安全运行监管和绿色小水电创建等四项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持续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市内小水电监管实行辖区负责、政府主体、部门监管责任制。县(区)政府为本辖区小水电站安全运行及生态流量泄放进行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原则,建立长效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压实发展改革、经信、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责任,确保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建立指标监测机制,保障生态流量。按照“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规范建立生态流量泄放核定、泄放协作、流量监管、平台维护等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综合监管机制。凡是新建、改扩建和已建小水电站,必须明确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并按确定标准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建立健全干支流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或协作机制,统筹协调上下游水量蓄泄方式,协同解决好全流域生态用水问题。各小水电站业主必须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设施,所有数据(影像)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实时监测监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纳入市县乡各级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建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线上线下定期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安全生产。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运行监管机制,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对水电站业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行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汛前安全检查,制定应急抢险预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绿色小水电创建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县(区)对照新颁布的《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和技术培训,统筹、指导水电站管理单位申报、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样板工程,引领生态转型与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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