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雅安是“天府之肺”、熊猫故乡,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全市水资源总量171.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12万立方米,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9条,其中,大渡河、青衣江在省十大河流之列。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雅安努力弘扬“三牛”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入列2020年全国河湖长制工作10个激励地级市,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察激励通报。
一、以“孺子牛”精神积极谋划河(湖)长制工作
市委、市政府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建立五大体系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建立河湖体系,全面梳理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域,将284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二是建立河长体系,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61名,累计巡河70454次,处理问题10860个,实现了各类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各位河长认真弘扬“孺子牛”精神,把绿水青山作为人民群众最大的福利,持之以恒守好责任河(湖)。三是建立制度体系,制定了《雅安市河长制会议制度》《雅安市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等16项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建立组织体系,组建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的领导体系,市级落实16个河长联络员单位、18个总河长工作部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五是建立工作体系,研究出台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湖长制实施意见,所有河湖均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实行年度四张清单管理。雅安市连续四年实现国控省控断面、水功能区、市本级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三个达标率100%,从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看,雅安水质始终稳居全国前列,2019年第一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以“老黄牛”精神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工作
全市各级河长弘扬“老黄牛”精神,厚植绿色本底,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工作。
(一)山水岸齐头并治。一是山上复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14%,稳居全省第一;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2km2。二是水中去污,开展清淤疏浚、垃圾清理保持河湖本色,市管16处河湖常年水质优于III类,所有水库、渠道水质均满足功能要求。三是岸上截污。完成336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省三年推进方案的40个污水项目、19个垃圾项目建设。全市推广名山区百丈镇高岗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高岗模式”,名山区被评为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约30%。
(二)点线面分类管控。在点上严管入河排污口设置,完成270个河湖“四乱”点位整改销号,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改574座,拆除149座,问题整改率达100%。在线上管控岸线,在雅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落实资金3876万元,完成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99条河流3060公里河道划界工作,完成23座码头的专项治理,基本完成青衣江岸线规划工作。在面上管控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以上,化肥农药用量实现负增长;水利、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涉水法规宣传,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河道砂石案件74件、非法捕捞案件60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与检察院建立《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意见》,去年以来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三)产城景统筹兼顾。荥经县以河湖保护引领产业转型,发展石头、木头、水头“新三头经济”,关闭煤矿花岗石矿等矿山350余家,淘汰小石才、小木材厂50余家,发展玄武岩纤维产业、打造国际森林康养度假目的地,让产业更“绿”。名山区整合涉农资金,整治河道、水库,依托名山河、月亮湖(观音寺水库)等水资源,将河湖水文景观有效串联,建成69公里乡村振兴旅游茶产业带,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民宿201家,辐射带动13个镇15万群众年均收入增长10%以上,使城乡更“靓”。全市建成104个水美新村,建成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个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流态自然、水清见底、岸线有绿,景色更“美”。
三、以“拓荒牛”精神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弘扬“拓荒牛”精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探索规范村级河长制工作,在研究制定《雅安市村级河长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经过近两年的调研、审议,出台了全国首部《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从村级河长选用、履职、工作保障、管理监督等方面加强村级河长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村级河长制工作得到加强,大部分村落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出台《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是我省首部规范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特别是在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方面的系统性立法属全国首创,全市依据该条例开展水电站专项行政检查113次,进行水电站生态调度40余次,处罚水电站11个,累计罚款2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