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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强化“六力”,综合提“能”

来源:河湖局、绵阳市水利局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8:37

河湖长制“有能”,这个“能”是有效运用河湖长制治水护水,打造幸福河湖的综合能力,其标准应体现在统筹推进站位高、体系健全职责落实、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发现解决问题高效、综合治理手段有力、保护治理成效明显等主要方面。实现“有能”需着眼标准,强化“六力”,综合提“能”。

对标看齐强引力。认识摆位是确保“有能”的前提关键。近年来绵阳各级深刻领会把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看齐,坚持将工作摆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牢高质量发展生态本底,提升人民幸福获得感的政治高度,纳入各级生态文明和经济建设全局统筹谋划,摆上各级党政例会部署推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扛起护河治水政治责任,高位统揽,牵头抓总,督导职能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引领带动和高位推进落实。

压实责任激动力。职责落实是确保“有能”的核心根本。绵阳通过织密各级流域责任体系,在市、县两级河长制流域推进办公室,分河流创设“河长助理”,发挥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优势,助力河长精准履职;强化属地治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目标绩效等职能部门联合督考激励措施,通过暗访督查、考核、提示、约谈、通报等手段,层层压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将河湖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综合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护河治水内在动力,打造河湖生态保护铁军。

完善法治显威力。依法治理是确保“有能”的有力武器。相继出台《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绵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多项法规办法,将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系统治理等重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深化水利、警务联动执法机制改革,创设流域水环境执法大队,整合公安、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涉河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整治河湖乱象,彰显法治威力。

创新机制促推力。联动机制是确保“有能”的重要保障。绵阳通过创新“四长联护+检察监督”长效机制,采取“河长包片”、“警长执法”、“巡长查线”、“会长自治”,织密联护网络。创设河湖检察官工作室,引入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创新台账管理机制,“台账式”和“清单制”管理推动各类河湖“疑难杂症”限期整改销号;创推“四联”机制,坚持与流域毗邻地区和相关部门聚焦问题联查、解决问题联商、经验成果联享、河湖保护联宣,有力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流域问题解决。

群管群治聚合力。依靠群众是确保“有能”的坚实基础。全市推广党建+河长制,组建基层党员志愿护河队、流域环境保护协会,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组织巡河及护河宣传;推行生态+扶贫,统筹公益性岗位,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担任河湖专职巡护员,实现生态扶贫共赢;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等志愿者行动,畅通监督渠道,激励群众举报监督涉河问题,增强群众爱河护水积极性责任感,凝聚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的强大合力。

科技手段提效力。信息技术是确保“有能”的科技支撑。绵阳通过建设“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实现河长一键管河、巡河员一键巡河、公众一键监督、河湖问题一键督办等快捷功效。推行重点河道沿线安装视频监控,监管河道采砂和无人机巡河等现代管治手段,为各级河长高效管河治河、监督考核和全面提升河湖日常监管效率等提供科技支撑,以“智慧河长”为依托推动“智慧水利”建设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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