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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长江保护法》于3月1日实施。为推动大中型水电站业主落实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保证河湖生态流量,3月3日,攀枝花市水利局组织二滩水电站、观音岩水电站、金沙水电站、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攀枝花分局、攀枝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单位召开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会议。
会议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兆东同志主持,局总工徐显德同志,局水政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相关人员一同参会。会议对《长江保护法》涉及水利水电相关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要求水电站应当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确保枯水期河湖生态流量,严格满足泄放要求。水文部门要加强河道断面监测,发现低于控制指标的情况,要及时预警分析产生问题的情况并通报相关单位。
与会单位代表纷纷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建立健全生态调度机制,确保河湖生态流量,保护好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