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内江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担任总河长、市级河长,35名厅级领导担任河(段)长。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总河长会、流域治理工作会对河长制湖长制重大事项谋划部署。今年以来,市县乡三级河长巡河2.2万次,累计解决河岸河面垃圾、河道禁养区非法养殖等问题1656个。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破解难题症结。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清理乱占、乱堆、乱采、乱建四乱问题点位159个,率先在全省完成遥感事件核查工作。持续深化开展“五清行动”,累计清理河道、渠道1.6万公里,入河排污口3288处,河道障碍2469处,清理转运漂浮物和垃圾1.3万吨。坚持以推进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对建城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截至目前,11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认真践行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核和河长巡河重点任务。
坚持项目推动,巩固系统治污成果。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投资21亿元。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和一体化设备75座,污水处理能力较2017年新增17.8万立方米/日。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一并两改三建”措施,全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目前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行政村达513个。加快生态绿廊建设。建成小青龙河、谢家河等绿廊绿道、湿地公园39处。实施大规模绿化内江行动,绿化造林13.1万余亩。
坚持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基础工作。加快编制新一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加快推进2021-2025年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沱江、濛溪河等4条河流已形成市级方案初稿。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规模以上7条河流划界工作全面完成。规模以下河流完成划界技术审查20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与成都、自贡等6个沱江流域市签署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重庆签订跨界合作协议书,与眉山市、资阳市等签订合作协议。强化宣传引导。印发河长制简报36期,水利部官网推广1条,省河长制简报采用4条,水利厅官网、四川河湖公众号采用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