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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水罚决字【2021】002号

来源: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8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水罚决字【2021】002号 *(必填)
2 案件名称: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 *(必填)
3 处罚类别:
£警告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需注明) 
           
*(必填)
4 处罚事由: 在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4月26日至7月30日,在清水河高新西区南北大道至天全路段左岸(桩号12+905---14+405)和右岸(桩12+905---14+405)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实施“清水河、环电子科大人行景观慢行绿道系统(一期)项目”建设。 *(必填)
5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七条。 *(必填)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必填)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BJ44U37 自然人此项空白如8、9、10均无则必填
8 组织机构代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8、9、10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9 工商等级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8、9、10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10 税务登记号: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8、9、10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11 居民身份证号:
非自然人时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
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贺照峰 自然人处罚此项为空白
13 处罚结果: 罚款贰拾万元 *(必填)
14 处罚生效期: 2021/9/30 *(必填)
15 处罚截止期: 2021/10/14 *(必填)
16 处罚机关:
四川省水利厅
*(必填)
机关名称(全名)
17 当前状态: 正常£撤销£异议
其他(需注明)      
18 地方编码:
510129
*(必填)
根据国家行政编码
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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