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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农水中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7:52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的通知

为实现中型灌区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按照水利部水利科技发展、水利信息化建设、数字孪生灌区构建等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水利科技创新近期“十件事”工作安排,结合全省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实际,水利厅专门制定《四川省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统一标准、经济适用、方便维护,进一步规范指导全省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

一是明确灌区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指南以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整合共享、集约建设,先进实用、安全可靠,方便拓展、易于维护为原则,以政策、制度、标准、需求为基础,以网络安全为保障,明确建设立体感知、自动控制、支撑保障、智慧应用、共享交换5大体系等为灌区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

二是明确灌区分级分类建设标准。指南在创新提升上下功夫按照水利部灌区信息化“基础、中级、高级”分级建设要求,强调中型灌区信息化应分级建设;按照“必须、按需、可选”原则,对5大建设体系23项细化任务进行分类,各灌区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科学选择。

三是突出“实用管用好用”主基调。对于一县拥有多个中型灌区的,强调一县一灌区平台,一个平台多个灌区共同应用,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全县统筹建设管理中心及分中心,满足分区管理需求避免重复建设浪费投资,减少建后运行管护经费。导向性提出科学利用标准断面等传统方式开展计量+现代方式采集传输水文数据等开展计量监测,不搞“花架子”建设,进一步突出建设“管用、实用、好用”的灌区信息化主基调。

四是明确灌区信息化验收标准。此外,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472 号),明确灌区行政验收前必须开展灌区信息化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从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信息数据网络安全培训服务5个方面明确了验收内容,验收应满足系统稳定运行软件功能完善数据采集准确网络安全措施有效等标准才予以通过。通过信息化专项验收的灌区方可进行项目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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