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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水利厅于2021年11月11日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川水发〔202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四川省水利行业落实自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举措之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不仅是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同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还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水利部相继印发《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二、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迫切需要制定一个整体性的制度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系统规范。《管理办法》的制定不仅推动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也对安全生产达标单位进行了事后动态管控,建立退出机制,督促达标单位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制定过程
(一)资料收集。全面对标行业内先进省份,积极对上沟通水利部水利企业协会,从评审组织架构、工作机制、评审标准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吸收采纳相关建议。
(二)框架制定。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专题讨论会等,按照逐层深入的方式,提出评审基本原则、评审程序、申请条件、评审及监督管理等要求。
(三)意见征集。进行了一次征求意见,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二级、三级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推荐。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总则、评审程序及申请条件、评审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五章,二十一条,并有八个附件。
(一)总则。本部分共有七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和背景,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评审标准,达标标准,证书的审定、公示、颁证以及标准化等级的应用。
(二)评审程序及申请条件。本部分共有七条。主要明确了评审程序,评审条件,证书有效期,延期复审,持有证书单位的名称变更等。
(三)评审管理。本部分共有两条。主要明确了工程抽查数量及抽查项目的选定原则,持证单位自评报告的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
(四)监督管理。本部分共有四条。主要明确了未达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累计计分制),被撤销证书单位的再次申请条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和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标准化管理。
(五)附则。本部分共有一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六)附件。《管理办法》共有八个附件。分别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格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复审申请表》《承诺书》《等级证书单位名称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