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2025年度预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服务期限:2025年度。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拥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协助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备案;
(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为采购人提供采购工作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形式
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在四川省内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分网代理机构库内登记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禁止条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及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1.发布公告 |
2025年3月4日 |
2.报名登记 |
2025年3月5日-3月7日(9:00-17:00) |
3.递交响应文件 |
2025年3月12日10时(截止) |
4.资格审查 |
2025年3月12日10时 |
5.磋商与评审 |
2025年3月12日10时 |
6.结果公示 |
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
报名及递交文件地址:青华路20号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2-111办公室
磋商地点:青华路20号四川省水利厅2-108会议室
联系方式:028-61108086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社会代理机构应编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用汉语言文字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或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
5.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分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网络截图;(提供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函;
8.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9.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招标代理公司评分细则(报名时领取)
八、结果确定及公示
1.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排名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从高至低选择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无法签订合同的,依序确定下一排名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中选结果在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公示结束,中选单位与我单位签订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年度协议。
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2025年3月4日